9月1日又(you)有很多(duo)新的環保政策標準和重大決定開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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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日又有很(hen)多新的環保政策標準和(he)重大決定開始施行,内(nei)蒙古智慧能源互聯網服務平臺(tai)小编整理了一批9月1日起施行的(de)環(huan)保政策和標準,其中(zhong)涉及大氣治理(li)、水處理及固废(fei)處(chu)置等领域。
環(huan)保行業是政策(ce)引导型行業,如果不想(xiang)落后(hou),就(jiu)趕紧跟上小编的步伐,一起看看这些即將施(shi)行的環保新(xin)規!
廣东:關於(yu)鋼鐵(tie)、石化、水泥行業執(zhi)行大氣污染(ran)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
為進一步推進廣东省大氣(qi)污染防治工作(zuo),打贏“藍天保衛战”,按(an)照《廣东省打好污染防治(zhi)攻坚战(zhan)三年行動計劃(2018-2020年)》《廣东省打贏藍天(tian)保衛战(zhan)2018年工作方案》相關要求,經省人(ren)民政府同意,現決定在廣东省(sheng)鋼鐵、石化、水泥行業執行大(da)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(xian)值。新(xin)建項目自2018年9月1日起,鋼鐵(tie)、石化、水泥(ni)行業新受理環評的建設項目執行(xing)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。現(xian)有企業(ye)。自2019年1月1日起,鋼鐵(tie)、水泥行(xing)業現有企業執(zhi)行顆粒物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特別排放限值;自2019年6月1日起,石化行業(ye)現有企(qi)業執行顆粒物、二氧化(hua)硫(liu)、氮氧化物和(he)挥发性有機物特別(bie)排放限值。其(qi)中,珠三角地區按(an)照《關於(yu)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(pai)放限值的公告》(環(huan)境保護部公(gong)告2013年第14號)規定執行(xing)新建項目要求的,繼(ji)續按原公(gong)告執行。
生態環(huan)境部发布《環境(jing)空氣(qi)顆粒物(PM10和PM2.5)连續(xu)自動监測(ce)系統運行和質控技術規範》
為贯彻《中華人民(min)共和國環境(jing)保護法》和《中(zhong)華人民共和國大(da)氣污染防治法》,保護(hu)環境,保障人體(ti)健康,規範生態(tai)環境(jing)监測工作,現批準《環(huan)境空氣氣態污染物(wu)(SO2、NO2、O3、CO)连續(xu)自動监測(ce)系統運行和質控技術規範》和《環境(jing)空氣(qi)顆粒物(PM10和PM2.5)连續(xu)自動监測(ce)系統運行和質控技術規範》為(wei)國家環境保護標準,標準自2018年9月1日起實(shi)施,由中國環境科(ke)學出版社(she)出版。
生態環境部:《環(huan)境空氣氣態污染物(wu)(SO2、NO2、O3、CO)连續(xu)自動监測(ce)系統運行和質控技術規範》
本(ben)標準規定了環境空氣顆粒物(PM10和PM2.5)连續自(zi)動监測系統的構成、日常運行維護要求,質量保證和質量控製以及数據有效性判断等技術要(yao)求(qiu)。本標(biao)準適(shi)用於各級環境监測站(中心)及其他環境监測(ce)機構(含(han)社會環(huan)境监測機構)采用连(lian)續自動监測系統對環境空氣(qi)顆粒物(PM10和PM2.5)進(jin)行监測(ce)時的運行管理與質量控製。
關於发布《環境空氣質量標準》(GB3095-2012)修改單(dan)的公(gong)告
贯(guan)彻《中華人民(min)共和國環境(jing)保護法》和《中(zhong)華人民共和國大(da)氣污染防治法》,防治污染,保護(hu)和改善生態環境(jing),保障人體(ti)健康,完善國家環(huan)保標準體(ti)系,現批準《環境空氣質量標準》(GB3095-2012)修改單,並由生態環境部與國家(jia)市場监督管理总(zong)局聯合发布。该標準(zhun)修改單自2018年9月1日起實(shi)施。
河北省(sheng)水(shui)污染防治条例9月1日開始施行
為了保護和(he)改善環(huan)境,防治水(shui)污染,保護水生態,保障飲用水(shui)安全,維(wei)護公衆健康(kang),推進生態文明(ming)建設,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发(fa)展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(shui)污染防治法》等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的規定,結合本省實际,製定(ding)本条例。本(ben)条例適用於河北省行政區域内(nei)的河流、湖(hu)泊、運河、渠道、湿地、洼地、坑塘、淀(dian)库、蓄滞(zhi)洪區等地表水(shui)體以及地下水體的污染防治。
《河北省(sheng)水(shui)污染防治条例》已經(jing)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會常(chang)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於2018年5月31日修订(ding)通過,現予(yu)公布,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(xing)。
生活垃圾分類實行管理責任(ren)人製度安徽銅陵市出臺生活垃圾分類(lei)管理辦法
日前安徽銅陵(ling)市(shi)人民政府发布了《銅陵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》,该(gai)辦法規定生活垃圾分類實行管理責(ze)任人製度。建立責任區生活垃(la)圾分類日常管理製度,明確不同類別生活(huo)垃圾的投放地(di)點、投(tou)放方(fang)式等;將分(fen)類投放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到垃圾(ji)收集點、垃圾中轉站或(huo)者(zhe)交由有资質的單位收集。人民(min)政府可以(yi)通過政府購買服務,招募志愿者、居民代表或者委(wei)托社區(qu)工作者、物業服務人員、垃圾分類運營企業人員等方(fang)式,在辖區内設(she)立生活垃圾分(fen)類督导員。對督导員协助開展生活垃(la)圾分類活(huo)動,按照規定(ding)給予补助。
《銅陵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》經2018年6月26日市政(zheng)府(fu)第10次常務會議(yi)審議通過,現予(yu)公布,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(xing)。
《海(hai)口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辦法》9月(yue)起施行
日前海口市人民政府辦公(gong)厅印发《海(hai)口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辦法》(以下簡称《辦(ban)法》),明確要求對建筑垃圾處置實行特許(xu)經營管(guan)理,企(qi)業或個人如果违規處置將受(shou)處罚。《辦(ban)法》从今年9月1日起施行(xing),有效期兩年。《辦(ban)法》要求,在建(jian)筑垃圾的排放(fang)上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随意(yi)倾倒、抛(pao)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,不(bu)得將建(jian)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,不得將(jiang)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,不得(de)擅自設立弃置場受納建筑垃(la)圾。因(yin)建設等(deng)特殊需要,確需臨時占(zhan)用街道兩侧和公共(gong)場地堆放的,應当征(zheng)得海口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,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。裝修或者維(wei)修房(fang)屋排放建筑垃圾的,應当(dang)實(shi)行袋裝化收集;无主建筑(zhu)垃圾(ji),由垃圾(ji)所在區域的物業管理單位或者社區居委會上報各區市政市容行(xing)政主管部門;棚戶(hu)區(城中村)改造(zao)所產生的建筑垃圾,由海口市政市容行政主(zhu)管部門核準的建筑垃圾處置單位統一收集(ji)、運輸和(he)资(zi)源化處置。
《海(hai)口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辦法》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(xing),有效期兩年。
廣州市贯彻落實廣东省固體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動(dong)計劃實施(shi)方案(2018—2020年)发(fa)布
廣州市環(huan)保局(ju)印发了《廣州市贯彻落實廣东省固體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動(dong)計劃實施(shi)方案(2018-2020年)》,其中提出(chu),到2020年,全(quan)市污水處理廠污泥无害化處置率達到90%以上,並率先實施生(sheng)活垃圾強製(zhi)分類。具體指標為:到2020年,全市工業危险废物安(an)全處置率、医疗废(fei)物安全處置率均達到99%以上,城市污水處理(li)廠(chang)污泥无害化處置率達到90%以上,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(hua)處理率(lv)達到98%以上,95%以上的農村生活垃圾得到有(you)效(xiao)處理。
本實施方案自(zi)2018年9月1日起實(shi)施,有效期至(zhi)2020年12月31日。
《厦(sha)門市餐厨垃(la)圾管理辦法》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(xing)
日前,厦門市政府第42次(ci)常務會(hui)議通過了《厦(sha)門市餐厨垃(la)圾管理辦法》,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(xing)。
《辦(ban)法》从源头管(guan)理入手,對(dui)餐厨垃圾產生者在餐(can)厨垃圾產生、投放等具體行為上提出(chu)要求。首先是申報義務。《辦(ban)法》規定,餐厨垃圾產生者應当按照規定向所在地的區(qu)環衛部門申報餐厨垃圾的種類、预測数(shu)量和(he)去向。新(xin)的餐厨垃圾產生者應(ying)当至少在開業前30日(ri)向所在地的區環衛部門(men)申報餐厨垃圾的種類、预測数(shu)量和(he)去向。
《辦(ban)法》對收(shou)運單位的義務也(ye)做了明確規定,如與餐厨垃圾產(chan)生者(zhe)簽订收集運輸合同,並自合同(tong)簽订之日起10日内向所在地(di)的區主管部門備案(an);按照收集運輸合同的約定和市環衛部門規定的作業(ye)規(gui)範,及時收集(ji)運輸餐厨垃圾;使用專門的收運车辆,在车辆(liang)外部標示收運單位的名称和標识(shi),實行密闭運輸,並保持收運(yun)车辆整(zheng)洁,不得(de)泄漏、遗撒和倾倒;收運车辆安裝裝卸計量、視頻监控、衛星定位等(deng)在線监測(ce)設備,確(que)保正常使用(yong),並接受環衛部門的在線(xian)监管;按照規定路線在24小時内將收集的(de)餐厨垃圾運輸(shu)到處理場所;建立餐厨垃(la)圾收集運(yun)輸臺賬,每月10日前(qian)將上一個月收集運輸的餐厨垃圾的(de)來源、数量、去向等情况報送所在(zai)地的區主管部門等。
厦門(men)市大件垃圾管理辦(ban)法
為(wei)進一步規範厦門市大件垃圾管理,根據《厦門經濟特區生活(huo)垃圾分類管理(li)辦法》,結合本市實际,製定本(ben)辦(ban)法。
本辦(ban)法所称大件垃圾,是指重量超過(guo)5千克或體积超過0.2立方米(mi)或(huo)长度超1米、整體性強(qiang)需要拆解后方可再利(li)用或進一步處理的具有坐卧以及贮存、間隔等功能(neng)的废旧(jiu)生活和辦公器具,如床架、床垫、沙(sha)发、桌椅(yi)、衣(书)柜等。废旧家電(dian)的處(chu)理納入城市再生资源回收體系。為進一步(bu)規範我市大件垃圾管理(li),根據《厦門經濟特區生活(huo)垃圾分類管理(li)辦法》,結合本市實际,製定本(ben)辦(ban)法。
本(ben)辦法自2018年9月1日起實(shi)施,有效期(qi)五年(nian)。
《宁夏回族自治區(qu)綠色建筑发展条(tiao)例》
為(wei)了促進綠色建筑发展,節約资源,提高人居環(huan)境質量,根據《中華人民(min)共和國建筑法》《中華人民共(gong)和國節約能源法》等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,結合自治區實际,製定(ding)本条例。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内从事(shi)與綠色(se)建筑相關的規劃、設計、建設(she)、運營、改造、評价等活動及其(qi)监督管理(li),適用本条例。本条例所称綠(lv)色(se)建筑,是指(zhi)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,最大限(xian)度地節約资源、保護(hu)環境和减少污染(ran),為人們提供健(jian)康、適用和高(gao)效的(de)使用空間,與自然(ran)和諧共生的民用建筑。
《北京市環境保護(hu)局行政處罚自由裁量基準(2018版)》
為規範實施行政處罚裁量基準製度,實現裁量基準統一(yi)、裁量模式統(tong)一、公示文本統(tong)一,根(gen)據原(yuan)環境保護部《關於印发(fa)〈規範環境行政處罚自(zi)由裁量權若干意见〉的通知(zhi)》(環发〔2009〕24號)和(he)市政府法製辦《關於規範實施行政處罚裁量基準製度的若干指导(dao)意见(jian)》(京(jing)政法製发〔2015〕16號)等要求,結合北京市環境行政執法工作實际,我局對《北京市環境保護(hu)局行政處罚自由裁量基準(2017版)》進行了修订,形成《北京市環境保護(hu)局行政處罚自由裁量基準(2018版)》(以下簡称《基準》),現予(yu)以印发(fa),請遵照執行(xing)。
本《基準》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(xing)。現行的《北京市環境保護(hu)局行政處罚自由裁量基準(2017版)》(京環发〔2017〕20號)同時废止。
9月1日起廣东省排污單位由所在地市(shi)級環保部門核(he)发排污許可證
為全面贯彻落實國家排污許可製改革要求,依法規範廣东省的排污許可管理,現將廣(guang)东省實施國家排污許可(ke)製的有關事項進行公告。
國家依照法律規(gui)定實行排污許可管(guan)理製度,實行排污許可管(guan)理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(qi)他生產經營者(以下簡称“排污單位(wei)”)應当(dang)依法取得排(pai)污許可證,按照排污許可證(zheng)的要求排(pai)放污染物;未取得排(pai)污(wu)許可證的,不得排放污染物。按(an)照《管理(li)名錄》確(que)定的實施排污許可管理的範围和申领時(shi)限,以及《管理辦法》的規定,納入《管理(li)名錄》的排污單位應当在規定的(de)時限申請並取得(de)排污許可證;未納入《管理(li)名錄》的排污單位,暂不需申請排(pai)污許可證。
按照國家排污許可製改革工作部署及(ji)《管理(li)名錄》的規定,2018年(nian)應完成石化(hua)、農副食(shi)品(pin)加工、陶瓷砖(zhuan)瓦(wa)、鋼鐵(tie)、有色金(jin)屬等行業排(pai)污許可證的申請與核发工作;2019年按國家要求推進相關行業排污許可證(zheng)的申請與核(he)发工作;到2020年,完成(cheng)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发(fa)工作。
海南:關於做好農副食品加工等行業排污許可證申(shen)報核发工作的通(tong)知
2018年8月31日前,完成現有農副食品加工-屠宰及肉類加工、農副食(shi)品(pin)加工-淀(dian)粉、石化工業(ye)等行業企業排污許(xu)可證申請與核发工作。从9月1日起,上述行業相關企業必(bi)须(xu)持證排污,並按規定建立(li)自行监測(ce)、信息公開、臺(tai)賬記錄(lu)及定期提交執行報告製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