塑胶廠废氣處(chu)理設備的活性炭没(mei)有更换,結果(guo)給公司造成重大损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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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(nian)上半年(nian),苏州市常熟環(huan)境局(ju)對一橡胶廠進行突擊檢查,在檢查時发(fa)現(xian),该單位的
废氣處理設備没(mei)有正常運行(xing),經過排查,是由於该設備的活性炭没(mei)有更换,已經失去了吸附(fu)作用,才导致(zhi)設備運行不正常。随后,该執法局對其立案(an)進(jin)行調查。
經查明,该塑胶廠並未(wei)按照環評文件要求對废氣處理吸附設施中的活性炭(tan)進行更换,导致(zhi)工藝(yi)废氣没有經過妥善處理就排放,對(dui)周边的環境(jing)和員工的身體健康造成危害。
根據《中(zhong)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(wu)染防治法》的相關条例規定,對(dui)该塑胶廠進行(xing)行政處罚,一、責令立即改正违法行為。二、處罚款15萬元。
该塑胶廠(chang)的處罚對我們起(qi)到了一個警鐘的作用,这就告訴我們,在環(huan)境的保護(hu)上面,我們要一丝不苟的嚴(yan)格(ge)執行相關的法律法規,莫(mo)要(yao)抱有侥幸心里,否(fou)則(ze),总有一天會栽跟头。